植物拉丁学名的命名规则
命名方式
植物的学名都使用拉丁文或拉丁化的词来命名,这就是植物的拉丁学名。在国际上,任何一个拉丁学名,只应对应一种植物,任何一种植物,也只有一个拉丁学名,这就保证了植物学名的唯一性和通用性,避免了同物异名或是同名异物的现象。
对植物来说,拉丁学名共同遵守的准则有两个:《国际植物命名法规》(International Code of Botanical Nomenclature,ICBN)和《国际栽培植物命名法规》(International Code of Nomenclature for Cultivated Plants,ICNCP)。前者是专门处理化石或非化石植物类群,用于指导这些类群的分类和命名问题。后者是栽培植物命名的国际准则,用于指导栽培植物品种(包括林业、农业和园艺植物)分类和命名问题。
《国际植物命名法规》(ICBN)规定,植物的学名采用林奈的双名命名法,即由属名和种名的拉丁文构成。
1753年,动植物分类学的鼻祖、瑞典学者林奈(Carl Linnaeus)发表了《植物种志》(Species Plantarum),用拉丁文双名法(binomial nomenclature)的形式来为生物的各物种命名,这样组成的双名叫做科学名称(scientific name),简称学名。常常会有人把“学名”挂到嘴边,但他们所谓的学名其实是指中文名,或者说某个物种比较正式的中文名称,比如有人说“彼岸花”的学名叫“石蒜”,这是不恰当的说法,应该说彼岸花的学名是Lycoris radiata,中文正式名称是“石蒜”。不过,林奈并非双名法的发明者或创立者,早在16世纪,瑞士学者博安兄弟(Bauhins)就提出了双名法的原则,林奈采纳了这一方法并确立下来,而后在植物、动物及微生物学界得到了广泛应用。
书写规则
双名法
由三部分组成,其完整内容和书写格式如下:
属名(斜体,首字母大写)+种加词(斜体,全部字母小写)+种命名人名字(正体,首字母大写)
双名法中属名取名词形式,首字母大写;第二个是种加词,通常为形容词,种名字母均小写,书写时排斜体;完整的学名后面还要有定名人和命名的时间,排正体,命名者姓名在书写时为正体,该姓名除极为简短的以外都可以缩写,一般采用姓氏缩写,缩写从第二个元音前切止,定名人与命名时间之间用逗号隔开(如定名人缩写,有了缩写点,则不加逗号,留空格),可省略。
三名法
是以双名法为基础制定的,用以对种以下(变种variety,亚种subspecies,变型form )等级的野生植物,和栽培起源的栽培植物进行命名,三名法书写的植物学名由六部分组成(没有特别需要的情况下可省略成四部分),其完整内容和书写格式如下:
属名(斜体,首字母大写)+种加词(斜体,全部字母小写)+种命名人名字(正体,首字母大写)+变种〔亚种、变型、栽培变种〕(正体,所有符号小写)+变种〔亚种、变型、栽培〕加词(斜体,全部字母小写)+变种〔亚种、变型、栽培变种〕命名人名字(正体,首字母大写)
这个公式初看非常冗长繁杂,其实它就是在一个二名法种名的三部分后面再加上一个和二名法内容及书写规则完全相同的三部分,与前面三部分共同组成这个变种(亚种、变型、栽培变种)的名字。非常有规律。
在没有特定需要的情况下,种和变种(亚种、变型、栽培变种)的命名人名字都可以省略不写。这样一个三名法植物学名就省略成属名,种加词,变种(亚种、变型、栽培变种)符号和变种(亚种、变型、栽培)加词四部分了。种加词和变种加词不能相同,但原变种(原亚种、原变型、原栽培变种)的种加词和变种(亚种、变型、栽培)加词必须相同。
常见拉丁学名附加部分缩写
-
sp.
(species)种,是分类学上的基本单位,是具有相同的形态学,生理学特征和一定自然分布区的生物群,种内个体间能自然交配产生正常能育的后代,种间存在生殖隔离。spp.
属中的多个或许多变种。是sp.
的复数形式。 -
f.
(forma)变型,指分布没有规律,仅有微小的形态学差异的相同物种的不同个体。在分类等级中位于变种之下的分类等级。 -
var.
(variety)变种,指具有相同分布区的同一种植物,由于微生境不同而导致植物间具有可稳定遗传的一些细微差异。是分类系统中介于种和变型之间的分类单元。 -
cv.
(cultivar)栽培品种,是为专一目的而选择的、具有一致而稳定的明显区别特征,而且经采用适当的方式繁殖后,这些区别特征仍能保持下来的一些植物的集合体。在国际栽培植物命名法规(第6版)出台前,cv.
和单引号允许互替,但1996年1月1日起取消cv.
作为品种等级缩写词,统一把品种加词置于单引号内。 -
Gp.
(Group)栽培群,是基于一定相似性的品种、植物个体或植物集合体的正式登记 。形成并维持一个品种群的标准,因不同使用者的目的而异。 -
gx
(grex) 特定亲本杂交群,仅供兰花品种分类时使用,但兰花的特定亲本杂交群的名称并非必须在加词中带有“grex”这个词。当作为品种名称的一部分时,品种群加词应当置于圆括号内,放在品种加词之前。兰花的特定亲本杂交群加词可以置于圆括号内,也可以不加圆括号。 -
×
杂交种,应置于名称或加词的首字母前;但是,如果不能使用数学符号(如排版软件无此符号或有特别要求)时,可用小写英文字母“x”代替,此时可在该字母和加词之间留一空格以免混淆。分类群的杂交性质可由在属间杂种的名称前或种间杂种的加词前加乘号“×”或在表明该分类群等级的术语前加前缀notho-(可简写为n-)来表示。 -
+
嫁接或混合,嫁接符号两侧各留1个空格。不同属间一个拉丁形式的新名称可以由组成属的属名组合而成,前面加上嫁接符号“+”,同属种间嫁接嵌合体是在属名和种加词之间加上“+”。
拉丁名种名后涉及人名的问题
种名之后的人名加括号
种名之后有两个人名,其中一个人名放入加入括号内。说明该种曾经命名,后来做了调整。此时,原命名人的名字加入括号内,新命名人的名字放在结尾。
例如,中药射干,拉丁学名为Belamcanda chinensis (L.) DC.,主要是因为这种植物在1763年命名,由林奈命名射干是Ixia chinensis L.,是Ixia属的一种;但到1807年,经过另一人Decandolle研究认为,射干放在Ixia属内不妥,应该入Belamcanda射干属好些,而原来的种名不变,于是就把射干拉丁名写成Belamcanda chinensis (L.) DC.。就是把Ixia改为Belamcanda,原命名人“L.”外加一括号,然后加上新组合的人名“DC.”。
植物拉丁名后另有一拉丁名用斜体字(或加括号)在其命名人之前加“non”
薄荷过去我国定名为Menth arvensis L.,后来经我国植物分类工作者深入研究,发现我国产的薄荷和欧洲产的薄荷(Menth arvensis L.)不同。前者的叶呈披针状椭圆形或卵状披针形,萼为披针状钻形或明显长渐尖,后者叶均为披针状卵圆形或卵状披针形,萼齿三角形,因此把我国产的薄荷另立拉丁名为Mentha haplocalyx Briq.,而将过去定名的Menth arvensis L. 改写为Menth arvensis auct. non L. 。其中auct(auctor的缩写),意为“著者”, non(“非”之意),指此种薄荷不是林奈命名的那个种,林奈命名的那种薄荷产于欧洲。
种名后出现两个作者名时,两作者名之间有“et”或“ex”
“et”是拉丁字“和”的意思,意为由两个作者共同命名。“ex”是拉丁语“从”或“根据”之意,如一学名由甲植物学家命名,但未经正式发表,后经乙植物学家描述代为发表,两作者之间加“ex”表示。